加拿大窗帘合规:CCPSA、SOR/2017-117 与双语标签

加拿大窗帘制度在拉绳五金上是主要市场中最严格的。SOR/2017-117 自 2017 年 7 月生效,要求固定扣、可在 35 N 下保持的张紧装置,以及没有其他市场明确规定的 300 mm 单绳限制。除此之外,每个标签——纤维成分、原产地、安全警告——必须以英法两种语言同等显著地呈现。加拿大卫生部负责执法;工厂安装五金并按规格印刷双语标签。
核心要点
- SOR/2017-117 禁止超过 220 mm 的可触及绳环,要求墙装固定扣、额定至少 35 N 的张紧装置,并将单根可触及绳长限制在 300 mm 以内(除非固定)。无绳产品豁免。
- 安全警告标签必须永久且双语(英法)。纤维成分、经销商信息与原产地的双语标签是法律要求,而非偏好。
- CEPA 将邻苯二甲酸盐 DEHP、DBP、BBP、DINP、DIDP 与 DNOP 在 4 岁以下儿童产品中限制为 0.1%,表面涂层铅限制为 90 mg/kg。
- 安全风险须在 2 天内告知加拿大卫生部。CCPSA 下罚款可达 1000 万加元及/或监禁。
CCPSA 与加拿大卫生部
加拿大卫生部依据《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》监管消费品安全,覆盖在加拿大制造、进口、广告或销售的每一件产品。
- 制造、进口、广告或销售不符合法规或呈现不合理安全风险的产品属违法。
- 若产品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健康影响,供应商须在 2 天内向加拿大卫生部报告。
- 加拿大卫生部可下令召回、查封库存或禁止销售;违规者面临最高 1000 万加元罚款及/或监禁。
SOR/2017-117:拉绳法规
SOR/2017-117 于 2017 年 7 月 1 日生效,覆盖所有带绳室内窗帘——卷帘、斑马帘、罗马帘、百叶帘与垂直帘。
- 可触及绳环周长不得超过 220 mm。
- 固定拉绳必须使用固定在墙或窗框上的固定扣钩。
- 连续环绳需要可承受至少 35 N 的张紧装置。
- 单根可触及拉绳除非固定,不得超过 300 mm。
- 产品必须通过机械测试——绳环、张紧与固定装置测试。
- 带绳产品带英法双语永久安全警告标签。
无可触及拉绳的产品——弹簧、电动或推拉——豁免。35 N 张紧装置是将加拿大与美国、欧盟区分开的细节,它在我们的生产阶段安装。
CEPA 化学限值
《加拿大环境保护法》通过国内与非国内物质清单管理有毒物质。
- 邻苯二甲酸盐 DEHP、DBP、BBP、DINP、DIDP 与 DNOP 在 4 岁以下儿童产品中限制为 0.1%。
- 表面涂层铅上限为 90 mg/kg,与美国 CPSC 做法一致。
- 镉在部分消费品中受限;部分致癌偶氮芳香胺在纺织品中受限;甲醛释放有推荐限值。
双语标签
《官方语言法》与《消费品包装和标签法》要求消费品标签使用两种语言。
- 强制内容:通用产品名称、净数量、经销商名称与地址、安全警告。
- 英法必须同等显著——相同字号、颜色与位置。
- 纤维标签双语,例如“100% Polyester / 100% Polyester”。
- 原产地双语——“Made in China / Fabrique en Chine”。
阻燃
住宅窗帘没有全国性阻燃规则。《国家建筑规范》下的商业建筑可能要求 CAN/ULC-S109(火焰蔓延与燃烧滴落)或 CAN/ULC-S102,魁北克设定更严格的商业要求。
谁做什么
| 项目 | 责任方 | 备注 |
| SOR/2017-117 拉绳安全 | 供应商为主 | 35 N 张紧装置、固定扣、提供报告。 |
| 加拿大卫生部 2 天报告 | 供应商 | 风险后 2 天内报告。 |
| CEPA 化学限值 | 供应商 | 邻苯 0.1%、铅 90 mg/kg;提供报告。 |
| 双语标签 | 进口商为主 | 英法,同等显著。 |
| 双语安全警告 | 供应商 | 永久标签,两种语言。 |
| 商业阻燃 | 共同 | 公共项目的 CAN/ULC-S109 报告。 |
结论
一份加拿大就绪的窗帘订单:进口商负责双语标签显著性与加拿大卫生部注册;工厂按 SOR/2017-117 安装 35 N 张紧装置、固定扣与 300 mm 单绳限制,并印刷英法警告标签。无绳蜂窝与弹簧设计完全移除拉绳五金问题。
关于 SOR/2017-117 与欧盟、美国的对比,全球拉绳安全对比列出对照表。更深入的标准视角见拉绳安全标准指南。若想向该市场发无绳款,无绳蜂窝帘页面列出结构。
本处引用的标准已于 2026 年 10 月对照现行义务核对。


